五一出游
兴高采烈前往种草已久的打卡点
驾车在高速行驶途中
却与其他车辆发生小剐蹭
学会“事故快处”不怕误了好心情~
根本不用交警到现场
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,并在车后150米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(若遇上夜晚或雨雾天气等视线不佳的情况,距离还应适当延长)。
事故一方当事人现场拍照取证,至少包括车辆侧前方、侧后方及碰撞部位3张照片。
拍照后,双方互留联系方式,即可就近前往事故快处点处理,也可自行协商。
事故双方自行协商或申请在线认定,只需要事故一方当事人操作采集事故相关信息,另一方当事人配合验证确认。
部分单方事故及轻微双方事故,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定损、理赔。
车头45°、车尾45°、碰撞示意图
碰撞细节以及车号牌
↓↓↓
▼
(详细理赔政策,可电话咨询责任方保险公司)
同时,您也可使用“交管12123”app
“自行协商事故快处”功能板块
自行开具《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》
▼
打开“交管12123”app,点击首页“事故快处”进入页面。如果在高速公路或者高架上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勾选“高速高架路段”。
* 注意:
拍摄时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,如无法确保安全,可将车辆移动到安全地方后再进行拍照。
根据页面引导,录入相关事故信息。签名确认后会收到短信验证码,双方驾驶人无异议后签名即事故处理完毕,后台审核后生成电子版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,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即可。
(一)机动车无号牌、无检验合格标志、无保险标志的;
(二)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、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;
(三)机动车碰撞建筑物、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;
(四)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;
(五)驾驶人有饮酒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;
(六)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;
(七)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;
(八)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;
(九)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;
(十)当事人故意破坏、伪造现场、毁灭证据的;
(十一)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;
(十二)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;
(十三)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。
湖北高速交警祝各位驾驶人朋友
五一假期愉快
高高兴兴出门,平平安安回家
-END-
供稿:一支队、三支队
出镜民警:张茜(一支队)、陈雨欣(三支队钟祥大队)
视频制作:张茜(一支队)、陈雨欣(三支队钟祥大队)
编辑:陈雨欣(三支队钟祥大队)
助理编辑:朱丽娜
编审:龚菲菲
喜欢此帖就给TA打赏~
感谢您的赏脸阅读
打赏后这些钱都会交给作者
您的城市币余额不足